4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信息顯示,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被開除黨籍。據悉,姜麗明也曾擔任恒大集團副總裁,在任期間曾協助負責該集團系統資金管理工作。
姜麗明涉嫌受賄犯罪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
當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監委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姜麗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偽造證據,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與此同時,姜麗明在擔任金融監管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期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監管權力和職務影響力大肆插手干預農金機構審批設立和經營管理,接受巨額利益輸送;為逃避紀法懲處,處心積慮謀劃離職,離職后繼續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是“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的典型。姜麗明的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相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姜麗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佳木斯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姜麗明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姜麗明
曾任恒大副總裁,協助負責系統資金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姜麗明曾任恒大集團副總裁。市場消息稱,姜麗明于2016年11月從原銀監會辭去公職,此后,姜麗明赴恒大集團出任監事長,后任恒大集團副總裁。
恒大集團2019年度業績報告顯示,姜麗明,57歲,是恒大集團副總裁,協助負責集團系統資金管理工作。姜麗明擁有逾33年的金融監管機構和銀行系統管理經驗。
另據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消息,2019年9月4日上午,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沈曉明在公司總部會見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夏海鈞一行,雙方就各自經營現狀和深化業務合作進行了友好交流。參加會見的雙方有關部門負責人中也有恒大集團副總裁姜麗明。
此外,山西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官網顯示,2021年2月25日下午,恒大集團副總裁姜麗明、新疆公司董事長高飛、山西公司董事長汪浩一行10人蒞臨山西建投建工集團進行戰略合作洽談。會上,姜麗明對恒大集團的整體規模和業務板塊進行了補充介紹,她表示,山西建工集團實力雄厚,是國內領先的建筑企業,雙方在金融理念方面有很多共同點,在投資、資金方面有很好的合作基礎,還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間,希望能進一步合作。
在姜麗明任恒大副總裁期間,據恒大集團2019年度和2020年度業績報告數據,截至2019年末,恒大集團負債總額約為1.85萬億元,較上年1.57萬億元上升約18%;而到了2020年末,恒大集團負債總額進一步上升至1.95萬億元。
目前,恒大集團官網已搜索不到關于姜麗明的過往信息。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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