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t id="e8eee"></tt>
    <li id="e8eee"></li>
  • <li id="e8eee"><tt id="e8eee"></tt></li>
  • <tt id="e8eee"></tt>
    <tt id="e8eee"></tt>
  • <tt id="e8eee"><table id="e8eee"></table></tt>
  • <li id="e8eee"><table id="e8eee"></table></li>
  • <tt id="e8eee"></tt>
  • 丈夫外遇女同事4年,2人裸體依靠照泄奸情

    發布時間:2024-08-04 08:51

    新北市小雅(化名)與丈夫小偉(化名)結婚后,發現小偉與女同事小茹(化名)外遇,時間竟長達4年之久,因此對他們2人提告求償2百萬,法院判賠30萬元(新臺幣,下同)??缮显V。

    原告小雅指控:她與被告小偉于民國107年4月3日結婚,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然而,自民國110年起,小偉與同事小茹頻繁約會、出游,甚至在外過夜并發生性行為,已超越一般朋友的正常交往,長達四年之久,對她的配偶權造成嚴重侵害,使她精神上極度痛苦?;谇謾嘈袨?,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連帶賠償精神損害金2百萬元。

    小偉及小茹則辯稱,小雅提供的錄音對話僅是小偉的單方陳述,對話中未提及小茹姓名,且侵犯了小偉與其母親的隱私,不應作為證據。另外,小偉否認了原告提供的照片中男子為其本人,聲稱這些照片是經過偽造的,即便照片中確實有小偉與小茹,但僅是普通的聚餐,未逾越一般朋友關係。

    法院調查后認為,婚姻是保障配偶間愛與性之獨佔權,若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愛或性關係,必然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權。根據錄音對話和照片等證據,有被告等2人互相裸露身體依靠之照片、一同聚餐吃飯之照片以及小茹裸身之照片。法院認定小偉與小茹之間的關係已超越一般朋友的正常范疇,并且長達四年之久。

    法院考量雙方的身份、經濟狀況及加害程度。原告大學肄業,經營網路拍賣,月收入約3萬元,無不動產;小偉大學畢業,月薪約4萬元,名下有一筆財產;小茹大學畢業,月薪約4萬元,名下有四筆財產。最終,法院判決小偉及小茹連帶賠償原告非財產損害30萬元,超出部分的請求則不予支持??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

    相關閱讀
    熱門文章
    亚洲国产综合无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