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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土地”處理仍待商,預計最少需10年始完成,分區強制登記或成出路

    發布時間:2024-11-11 08:14

    雖然《土地業權條例》在明年初料有新進展,惟剩下的“舊土地”問題,仍是懸而未決。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指,“舊土地”轉用新制牽連甚廣,涉及工作量龐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注冊或最少須10年或以上時間,倡政府可按處理能力采用“分區制”,逐步強制“舊土地注冊”以推展進度。

    陳澤銘指“舊土地”轉用新制牽連甚廣,涉及工作量龐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注冊或最少須10年或以上時間。

    ▲陳澤銘指“舊土地”轉用新制牽連甚廣,涉及工作量龐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注冊或最少須10年或以上時間。

    陳澤銘倡強制未登記土地轉讓時登記  或按地域分區分批次強制登記

    翻查資料,英國早于1925年會通過土地登記法案,以“業權注冊制度”進行土地登記,但當時并非強制執行。直至2002年始再訂出強制土地業注冊相關法例,要求全數未登記土地一旦出現“買賣”等交易,便必須登記。不過,在強制執行后,直至2022年英格蘭及威爾斯仍有12%土地未注冊。

    對香港推行新制歷程會否同樣漫長,陳澤銘認為不能簡單將港英作比較,因英格蘭和威爾斯土地面積較香港大100倍以上,且建筑物多為低密度平房,很多更是農地和空置土地,才致買賣不多,故未能啟動新注冊程序。相反,香港的業權以多層住宅為主,且當中涉及不少投資者,轉手率較高,“現階段仍難估計本港需多少時間才能完成所有注冊,但個人估計料要以10年以上計?!?/p>

    陳澤銘補充,本港很多土地為官契,而政府租契亦超過99年以上,且港英政府時代的官契和地契條文與今日差別甚大,處理“舊土地”難度可想而知。惟他認為:“係難做,但不是不做,而是要分批按量慢慢做?!彼J為政府可參考英國做法,強制未登記土地在轉讓時作登記,亦可考慮按地域分區,并分批次強制登記,“政府可主導登記數量,有利調整步伐?!彼种厣?,物業是很多巿民一生中最貴重資產,冀政府能盡快落實“業權注冊制度”,“我不會低估難度,因新制影響重大,小心行事也是應該的?!?/p>

    田土廳回覆指,待“新土地先行”方案落實后,政府會馬上開始與持份者就現有土地的轉換機制進行磋商,以期早日將業權注冊制度推展至現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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