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因涉嫌趁機猥褻大學學妹小美(化名),經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阿德犯趁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缮显V。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為大學學長學妹,小美因在阿德積極追求下,于2022年11月開始交往。然而,小美曾多次明言不希望被觸碰身體。惟在2023年1月24日,阿德趁小美熟睡時,于臺南市中西區小美的租屋處,對小美進行猥褻行為。小美驚醒后咬了阿德的手他才停止行為。曉美事后提告。
阿德到案后坦承犯行,法院認為,阿德的行為符合刑法第225條第2項的趁機猥褻罪。辯護律師提出減刑辯護,強調阿德與小美為交往中的情侶,且小美對肢體接觸有較強的排斥,認為此情況可作為情節輕微的依據。然而,法院認為,阿德明知小美的反對,仍未尊重其身體自主權,行為情節不容輕忽。
法官指出,阿德雖坦承犯行,且犯罪后表現出一定的悔意,但在對小美性自主權的侵害上無任何特殊原因可作為減刑依據。法院依照刑法規定,判處阿德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





